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连廊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连廊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呼发改审批字〔2015〕155号)、《投资项目同意备案告知》(2017-150105-47-03-014147)、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备案书(内财购备字〔2017〕152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连廊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建设规模:钢结构连廊、连接部位加固、桩基础、玻璃幕墙、装饰装修等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范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连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钢结构连廊、连接部位加固、桩基础、玻璃幕墙、装饰装修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 计划工期:2018年4 月16日至2018年8月16日,共123日历天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过登记注册并入库。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13〕7号)及《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 12日至2018年3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者将拒绝接收,资料不全者视为报名不合格。迟到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
(9)投标人近一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10)投标人近一年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场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nmggcztb.cn/)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注:投标人在平台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只有通过申请复核的投标人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一旦超时相关操作将无法进行。
3.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图纸复印费: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nmggcztb.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昭乌达路20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71-3283138
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 系 人:郭媛媛 李唐玲
联系电话:0471-4675101/4675105-8011
电子邮箱:nmcxzb@163.com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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