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院迁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3〕1711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建设〔2013〕45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237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部分财政资金、部分自筹。采购人为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的室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室外工程。
(二)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合林村村西与东鼓楼村地界结合部。
(三)总建筑面积:约99518平方米。
(四)本工程投资额:约4000万元。
(五)招标范围: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管网工程、景观小品、室外硬化、围墙、景观照明、绿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汇流排间、门房及大门、热交换间、污水处理站)等内容。
(六)计划工期:2020年 4 月 24 日至2020年9月 10 日,共计 140 日历天。
(七)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近三年内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作为招标人的项目投标活动中,被依法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依法查实的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1)专业分包工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额为600万元及以上的室外工程项目;(2)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室外工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含合同额为600万元及以上室外工程的建设项目)。
(三)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1日,即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
3.近五年是指2015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1日,即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五年;
4.类似工程项目完成时间以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6.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于2019年8月22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房建市政项目)改版升级的通知》,以及《房建市政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二)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房建市政项目)”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房建市政”栏目中的《房建市政工程CA数字证书及软件办理简介》。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房建市政项目)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照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从基本帐户转出(转账、网银、电汇)至以下银行账户: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汇款时备注二附院室外工程+联系电话)
户 名: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5404863038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建东街支行
联系电话:0471-4675105
2、招标文件缴费时间: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5日,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房建市政项目)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
1、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13134715937。
2、现场技术支持:金润方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金隅环球金融中心D座3017)。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4日10时00分(同开标时间)。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房建市政项目)”。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大楼9层4号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二)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形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3、未按时上传投标文件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的。
(三)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4月14日1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大楼9层4号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注:1.按照自治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所有投标人只允许拟派项目经理参与开标。拟派项目经理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如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禁止进入开标现场。进入开标现场后,拟派项目经理应分散就座、自觉保持距离,主动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如有呼和浩特市外来人员,需提供近十四天居住或解除隔离证明。
2.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自觉遵守国家、自治区、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一)发布媒介: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
(二)发布时间:2020年3月21日-2020年3月2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文化宫街
联 系 人:陆玉兰
联系电话:0471-6351331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1218室
联 系 人:李帅、王佳
联系电话:0471-5183538/5183524
代理机构: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 系 人:郭媛媛、王淑娟
联系电话:0471-4675103
电子邮箱:nmcxzb@163.com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0日